教務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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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 : 97年度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取得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考試
發表人 匿名 於 2008/6/26 14:58:15 (304 人讀取)


一、報名資格:目前就讀七年級、八年級原住民同學



二、考試科目及範圍:原住民族語分14族43種方言別,由考生自由選擇一種方言別報考。考試範圍為教育部出版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原住民族語教材第一階、第二階、第三階及基本日常生活用語。



三、考試方式:測驗「聽力」及「口說」之能力。



四、報名方式:由學校集體報名。



欲報名之原住民同學請於6月27日(五)前,至教務處註冊組完成報名手續。

教務處公告 :  2008罕見疾病獎助學金
發表人 匿名 於 2008/6/26 14:57:30 (289 人讀取)


有關申請資格、各項獎助項目內容請自行到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網站查詢



網址�Ghttp://www.tfrd.org.tw/news/morenew.php?nid=691

欲申請同學請於8月11日(一)前到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教務處公告 : 大溪國中辦理96學年度在職教師資訊研習
發表人 匿名 於 2008/6/25 20:35:45 (393 人讀取)

主旨:大溪國中辦理96學年度在職教師資訊研習(6/26(四)、6/27(五)場次),敬請鼓勵 貴校教師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縣府府教數字第0970106915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及課程內容:
1、97年6月26日(四)13:00~16:00
(課程名稱:多媒體影像素材剪輯製作-威力導演6影音剪輯軟體使用)
2、97年6月27日(五)13:00~16:00
(課程名稱:數位音效格式轉換與剪輯/光碟教材製作)
三、課程內容:
1、6/26(四)--講師外聘(吳聖煒 老師)
第一小時:
影像剪輯流程、素材取得介紹、檔案的操作、
安排腳本、幻燈影片製作、圖片的編修-Photo Now。
第二小時:
影片的編修-多重修剪、Magic Clean、Magic Fix、
、轉場特效、特效工房、文字工房、子母畫面、
字幕工房、Magic Style、
第三小時:
從音樂CD擷取成數位檔案、背景音樂、magic music、
音效混音、匯出成品、製作成檔案、章節設定、
製作光碟播放清單、燒錄DVD。
2、6/27(五)--講師內聘(林耀明 老師)
(1)、數位音效格式簡介
(2)、數位音效格式轉換
(3)、多媒體素材製作
(4)、光碟教材製作

五、參加人數:每場35人(額滿為止)。
六、研習地點:大溪國中圖書館二樓電腦教室
七、研習時數:每場全程參與者,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八、報名方式:請逕至教師研習系統大溪國中網站登錄報名。
九、參加人員於不支代課鐘點費,課務及校務自理之原則下准予公假登記。

教務處公告 : K12數位學苑中小學教師網路進修課程研習:專書閱讀網路讀書會(一)
發表人 匿名 於 2008/6/25 20:34:40 (366 人讀取)

桃園縣K12數位學苑中小學教師網路進修課程研習:專書閱讀網路讀書會(一)

主 旨 本校配合97學年度上學期桃園縣專書閱讀測驗,舉辦「桃園縣K12數位學苑中小學
教師網路進修課程研習:專書閱讀網路讀書會」通知,敬請各校協助公告。

一、研習日期:民國97/7/2~97/8/23

二、研習地點:k12數位學校(http://tyc.k12.edu.tw/)

三、參加對象: 全縣國中小教師

四、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97/6/24~97/6/30

(二)請於教師研習系統報名,報名網址 http://passport.tyc.edu.tw/。依研習系統
報名順序取前120名 。

教務處公告 : 教育部辦理「97年全國軟體設計創意競賽」,歡迎師生踴躍報名參加。
發表人 匿名 於 2008/6/24 5:14:09 (291 人讀取)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方式,請於97年6月20~9月30日之間報名
報名網址�Ghttp://csc.pro.edu.tw/index.asp
大綱如下

一、參賽方式:全國各級學校現任教師及在學學生以1-4人組隊參賽。
二、競賽類組:
(一)應用軟體類:創作具任何實用目的之創意軟體,例如:管理軟體、教育學習軟體、遊戲軟體、內容開發軟體、加值應用軟體及商務應用軟體等。

(二)系統軟體類:網路、通訊或軟硬體系統等軟體,例如:軟體開發工具、系統開發整合、中介軟體、網路及通訊系統、嵌入式系統、作業系統、安全軟體及支援服務軟體等。

(三)自由軟體類:以全國各縣市對自由軟體之需求為競賽項目,參賽團隊須以所列項目擇一參賽,例如:無障礙網頁製作系統、校園交易及交換系統、電子白板製作教學系統及晶片卡讀卡機應用系統等。三、評選方式:先經初賽嚴格篩選後,再進入決賽接受評審現場出招!

四、競賽獎勵:得獎團隊第1名為10萬元(3隊),第2名為6萬元(3隊),第3名為4萬元(3隊),佳作為2萬元(9隊),每人並可得本部團體獎狀乙面。

教務處公告 : 教育部辦理「97年全國中小學資訊融入教學創意競賽」,歡迎老師們踴躍報名參加。
發表人 匿名 於 2008/6/24 5:13:22 (336 人讀取)

報名時間:97年6月20日至8月25日,採線上報名
競賽內容及詳細辦法請參閱下列競賽網址
http://teaching.moe.gov.tw/

教務處公告 : 桃園縣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作業規定
發表人 匿名 於 2008/6/18 8:04:41 (340 人讀取)

一、本規定依據國民教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規定訂定之。
二、國民中學學生學習領域成績評量,分定期評量及平時評量兩種。定期評量每學期二至三次,其次數及時間由學校自行訂定,經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實施。定期評量方式則由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決定。
三、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應視學生身心發展與個別差異,以獎勵及輔導為原則,並依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各學習領域內容、活動性質及評量原則與方式,參酌採取適當之多元 評量方式辦理,其評量方法如下:
(一)筆試:就學生經由教師依能力指標、教材內容所編訂之測驗評量之。
(二)口試:就學生之口頭問答結果評量之。
(三)表演:就學生之表演活動評量之。
(四)實作:就學生之實際操作及解決問題等行為表現評量之。
(五)作業:就學生各種習作評量之。
(六)報告:就學生閱讀、觀察、實驗、調查等所得結果之書面或口頭報告評量之。
(七)資料蒐集整理:就學生對資料之蒐集、整理、分析及應用等活動評量之。
(八)鑑賞:就學生由資料或活動之鑑賞領悟情形評量之。
(九)晤談:就學生與教師晤談過程,瞭解學生反應情形評量之。
(十)實踐:就學生之日常行為表現評量之。
(十一)自我評量:學生就自己學習情形、成果及行為表現,做自我評量與比較。
(十二)同儕互評:學生之間就行為或作品相互評量之。
(十三)校外學習:就學生之校外參觀、訪問等學習活動考查之。
(十四)檔案評量:就學生學習過程中,可以留下的重要相關資料加以彙整後評量之。
(十五)其他方式。
四、學習領域之評量分下列各學習領域辦理:
(一)語文學習領域。(分為本國語文與英語)
(二)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
(三)社會學習領域。
(四)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五)數學學習領域。
(六)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
(七)綜合活動學習領域。
  彈性學習節數併入七大學習領域評量。
五、學習領域之評量成績,依下列各款辦理:
(一)每次定期成績,為定期評量和平時評量成績各占百分之六十、四十計算之。
(二)各學習領域之學期總成績,為各次定期成績之平均。
(三)七大學習領域之學期總平均成績,為各學習領域之學期成績乘以各該領域每週學習節數,所得總和再以每週學習領域總節數除之。
(四)各學習領域畢業成績以該學習領域六學期成績平均之。
六、實施定期評量時,學生因故經准假缺考者,准予銷假後立即補考。補考成績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公、喪請假或不可抗力事件缺考者,按實得分數計算。
(二)定期評量缺考准予補考學生,補考成績不足六十分者,以補考分數採計;超過六十分部分,以七折採計分數【六十分+(超過六十分之分數)*百分之七十】
(三)學生中途輟學復學後,當學期缺課期間之成績由任課教師按領域(學科)以補考或適當之多元評量方式評定其成績;相關成績之處理,由學校「學生成績審查委員會」訂定補充規定。
(四)學生中途輟學或無故缺課達一學期以上,返校繼續就讀者,其整學期缺課期間之成績以零分計算。
七、學校應依正向輔導管教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獎懲實施、懲罰存記及改過銷過等事項,以輔導學生改過遷善;凡依規定程序審核通過者註銷其紀錄。
八、學生定期評量及平時評量之成績,經評定為丁等者,學校得對其實施補救教學措施。
九、學生成績之登記及處理應資訊化,學習領域評量由教務處主辦,日常生活表現評量由訓導處主辦,任課教師及導師配合辦理之。
十、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紀錄,每學期應以書面通知家長及學生。學期或畢業學習領域成績通知除等第紀錄外,輔以文字描述時,應依評量內涵與結果予以說明,並提供具體建議。有關日常生活表現成績,應依本規定第十二點第二款,分別依行為事實記錄之,並酌予提出具體建議。
十一、各國民中學應組成「學生成績審查委員會」,綜理學生成績審查事宜,本委員會由教務主任擔任召集人,訓導主任及輔導主任為副召集人,置委員若干人,含教師代表、行政人員代表、教師會代表、家長會代表等,組成方式及成員由各校另定之。
十二、學生修業期滿,能否准予畢業,須同時符合第一款至第三款之規定:
(一)學生實際出席日數(含公、喪假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須達六學期總出席日數之三分之二以上。
(二)學生日常生活表現六學期成績依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相關規定,辦理獎懲實施、懲罰存記及改過銷過等事項,且依規定程序審核通過註銷後,其記錄未達三大過(三小過等同一大過)者。
(三)學生學習領域畢業成績至少三領域(含)成績達丙等(六十分)以上者。
(四)修業期滿,不符前款規定者,若「學生成績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仍准予畢業,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審查不通過者由學校發給修業證明書。
十三、為因應學校本位發展,及因地制宜,得由各校訂定其他補充規定,並須報本府核備。
十四、技藝教育(班)、特殊教育(班)等學生之成績評量方式,由各校輔導室會同相關人員、任課教師及導師訂定之。
十五、各校學生成績登錄及處理資訊化系統由本府協助各校辦理之。

教務處公告 : 6月20日上午8:00新生報到
 發表人 匿名 於 2008/6/16 9:36:42 (458 人讀取)

6月20日(星期五),上午8:00請新生到本校報到。
請新生攜帶國小畢業證書正本、相片8張、戶口名簿影本報到。
請新生攜帶2B鉛筆參加新生測驗。

新生臨時班級有三班,分別為甲班、乙班、丙班。


臨時編班名單如附件。

甲班:大坡國小
乙班:大坡國小、笨港國小、新屋國小、富岡國小
丙班:蚵間國小

教務處公告 : 桃園縣97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在家自行教育申請家長說明會
 發表人 匿名 於 2008/6/13 10:16:57 (424 人讀取)

桃園縣97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在家自行教育申請家長說明會

時 間:中華民國97年6月25日(星期三)上午11時
地 點:本縣平興國民小學(平鎮市廣泰路168號)
主持人:張處長明文 

教務處公告 : 97年太空看地球衛星遙測研習營
發表人 匿名 於 2008/6/13 9:08:43 (370 人讀取)

地點:中央大學
1.第一梯次:8/11-8/12(國中小老師)
2.第二梯次:8/13-8/14(高中老師)
3.第三梯次:8/18-8/19(大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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