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習時間:99年10月23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20分。
二、研習地點:桃園縣興南國中(地址:桃園縣中壢市育英路55
號)。
三、研習對象:預計90名,錄取先後順序如下:
(一)本縣特教教師。
(二)本縣普通班教師及特教教師助理員。
四、本研習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研習當日准給予公(差)假登
記,且工作人員於研習結束後6個月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
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假。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發研習
時數6小時。
五、報名方式:請於99年10月22日(星期五)前至教育部特殊
教育通報網(http://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
ault.asp)-研習與資源(教師研習)-桃園縣-學年(99
)-學期(上)登錄單位(興南國中)報名。
六、本案附件研習計畫請至桃園縣政府電子公文附件檔案上下
載專區(http://file.tycg.gov.tw/)下載,下載文號:
府教特字第0990357679號。